中共盐城市委党校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2名
因工作需要,中共盐城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实行回避制度,参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招录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职位及人数
招录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盐城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打印原件,下侧有二维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招录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录岗位。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2号综合楼507室),联系人:陈世烨,联系电话:0515-89891621。
4.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后,将及时告知报考者审核结果,报考者须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及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字能力,笔试总分100分。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同进),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30%,面试占70%。如果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工作由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共盐城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被录用人员与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不低于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50(盐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咨询电话:
0515-89891621(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附件1:中共盐城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
附件2:中共盐城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实行回避制度,参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招录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职位及人数
招录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盐城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打印原件,下侧有二维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招录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录岗位。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2号综合楼507室),联系人:陈世烨,联系电话:0515-89891621。
4.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后,将及时告知报考者审核结果,报考者须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及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字能力,笔试总分100分。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同进),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30%,面试占70%。如果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工作由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共盐城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被录用人员与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不低于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50(盐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咨询电话:
0515-89891621(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附件1:中共盐城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
附件2:中共盐城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
中共盐城市委党校
2025年5月12日
原文来自:http://www.ycswdx.gov.cn/art/2025/5/12/art_16_4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