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都区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禁毒辅警招聘公告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9-02-20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禁毒工作队伍,提升禁毒工作水平,夯实基层禁毒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男性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为专职禁毒社工),1名禁毒辅警,主要协助区禁毒办、禁毒大队从事涉羟整治、戒毒康复管理、毒品预防教育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非正常工作时段加班。
(三)学历:专职社工: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化工专业1人、文秘、法律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人;禁毒辅警: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具有履行禁毒职责的工作能力,熟练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直系亲属无刑事犯罪及涉毒违法记录。
(七)中共党员、退伍军人、退役消防队员优先录用。
二、人员性质及待遇
(一)待遇:禁毒社工:工资标准4000元,保险、公积金除外;禁毒辅警:基本工资2000元,保险、公积金除外。
(二)考察期规定: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考察期满录用后补发考察期期间的考核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至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盐都区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辅警报名表》。
3、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禁毒办(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5楼519办公室)。
4、所需材料:报名时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蓝底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2018年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在盐都区公安局指定的具备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和标准总体上参照2018年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
(六)录用
经政审合格后审定聘用对象,由区禁毒办统一分配岗位,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认定试用合格的,方能正式与区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聘用名单均在盐都禁毒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二)本公告由盐城市盐都区禁毒办负责解释。
区禁毒办联系人:刘伟伟
联系电话:(0515)8356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