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盐城市响水县响水镇招聘综合执法辅助工作人员8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8-10-12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响水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
3、高中及以上学历(含职高、中专);
4、男性,身高1.7米以上,年龄在25周岁至40周岁间(1978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已被聘用工作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响水镇人民政府四楼组织办。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8年响水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前,请先至响水镇门口打字社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经历、任职能力、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初审
由响水镇组织、纪检会同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有关通知信息。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工作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
2、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响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公示。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通知体检。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当月起,发放正式工资,缴纳相关保险,直至终止聘用关系当月。
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用人单位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响水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862655
咨询电话:0515-86878622
本公告由响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