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6名,详见
《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响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响水县双园路488号,县财政局西楼三楼国资科)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提前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 报考岗位须提供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如实填写
《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的有关通知信息。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8年9月1日。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响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响水县双园路488号,县财政局西楼三楼国资科)
1.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尾同分者跟进),不足招聘岗位计划1:2的合格人选全部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选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成最后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须再进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一)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的试用期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聘用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未能按时提供的不能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条款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的相关工资待遇。
(四)报考人员招聘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885323
咨询电话:0515-86883570 86878566
附件:
1.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江苏响水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响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