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县信访局下属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窗口辅助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热爱信访工作,身体健康;
2.熟悉电脑操作,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文字基础;
3.响水县户籍;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规定服务期内的本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8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联系电话:86882327)。
2.报名地点:响水县信访局综合科(县政府大门东二楼)
(二)报名提交材料
1.填写《2018年响水县信访局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请从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公开发表文章的报刊、杂志原件。
(三)其他事项
1.如实填写《响水县信访局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六、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县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从起薪之日起,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相关保险,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用人单位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附件:
2018年响水县信访局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响水县信访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