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对参加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如果报名人员较多,将视情况先进行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财务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然后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及时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亭湖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亭湖区审计局 0515-666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