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韩语专业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韩语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韩语类专业或为朝鲜族并精通韩语;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地点。主要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8日至16日(除法定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2-1号。咨询电话:0515—83220741,杨警官。
2、报名材料。报名者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报名表》。有工作经历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及有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由盐城公安局交警五大队会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聘程序
1、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体检
组织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中已参加工作人员须在考察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3、聘用
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遇面议。
五、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附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8年3月29日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