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4、根据相关规定,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人员不得报考;
5、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26日(除法定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嫩江路10号,开发区市民之家5楼,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503办公室。咨询电话:0515—68086089。
2、报名材料。报名者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如实填写《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年度考核证明、任职证明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不便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采用信函报名方式,将相关纸质报名材料于2018年3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以EMS快递方式寄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嫩江路10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503办公室,0515—68086089,须同时将相关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675500734@qq.com。只提交电子版材料未邮寄纸质材料者,报名不予受理。
3、资格审核。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行政审批局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按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1、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体检
组织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中已参加工作人员须在考察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3、聘用
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年综合收入约8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附表:
附表:
报名表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