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公安局盐渎派出所公开招聘新市民管理人员2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8-01-08
根据工作需要,盐都区公安局盐渎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市民管理人员,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从事新市民管理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新市民管理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年龄为23周岁到35周岁,优先考虑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公安工作。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裸眼或矫正视力在0.8以上,身高不低于1.75米。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7、体表有纹身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1日—1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盐渎派出所,位于盐城市赶海路6号(源缘小区南侧)。
2、报名方式。两种方式:电话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或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4、应聘人员应当服从盐渎派出所统一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二)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
2.体能合格者入围面试。
(三)体检
体检统一到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进入下一个程序。
(四)政审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政审。主要考核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月工资4000元/人(含五险一金),在岗时间提供食宿,白班工作制,因临时工作需要加班的,给予加班补贴。合同为每一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五、未尽事宜由盐渎派出所解释。
六、请关注盐渎派出所或福才社区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事项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报名方式
派出所报名:15189317111(吴大队)
13770010939(梅警官)
社 区 报 名 :13921880703(王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