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所属副处级单位盐城市渔业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3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录岗位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内勤人员1名,盐城市渔业执法支队应急值班工作人员5名、渔政执法船船员7名(具体岗位表见附件),人员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岗位工作地点在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06号,市渔业执法支队岗位工作地点在市亭湖区瑞鹤路268号、市渔政执法基地(射阳县黄沙港镇)、渔政执法船。

(二)资格条件
1、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内勤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文字理解和沟通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适应机关日常办公节奏。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能够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备基本公文格式认知能力;同等条件下,有文件管理、OA系统操作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市渔业执法支队应急值班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政治素养好,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4)非退役军人需具备计算机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应急值班采取“三班制”工作模式,能适应夜间值班工作;有出海工作需要,并需通过体能测试(自由泳50米2分钟以内,俯卧撑1分钟20个以上,1000米跑6分钟以内)。
3、市渔业执法支队渔政执法船船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政治素养好,热爱渔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常年出海工作。
(3)非退役军人需大专及以上学历,会熟练操作电脑。
(4)需持有年审有效的渔业或海事部门核发的船员证书,并提供海上工作经历证明。
(5)水面舰艇部队服役退伍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同等条件下,具有水面舰艇部队枪帆、轮机、机电部门服役4年以上经历的退役军人优先录用;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自由泳50米1分30秒以内,俯卧撑1分钟30个以上,1000米跑5分钟以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3张。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06号505室)。
联系人:牛老师,咨询电话:88269505。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据招录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核
(一)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内勤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总成绩以笔试、面试各占50%权重计算(笔试不设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优先。
(二)市渔业执法支队应急值班岗位。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形式;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以笔试、面试各占50%权重计算(笔试不设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优先。
(三)市渔业执法支队渔政船船员岗位。采取体能测试、面试和适岗评价形式,总成绩以面试占80%(面试合格线为60分)、适岗评价占20%权重计算。因报名人数不足或体能测试不合格导致一级船副、甲板水手、一级管轮、轮机机工等岗位出现空缺的,相应调剂到普通船员岗位招录。体能检测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总成绩相同,适岗评价成绩高优先。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本人,相关后果由报名者负责。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一)集体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局党委会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与我局签约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辞职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体检、考察、集体研究、公示的程序录用。劳动合同到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录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录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应聘人员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0515-86660814(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50(盐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咨询电话:
0515-88269505(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1:盐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表
附件2: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5日
原文来自:https://snw.yancheng.gov.cn/art/2026/4/15/art_949_4418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