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广播电视总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质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或获得广播电视行业内国家级奖项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盐城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7.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以高等学校实际开设的为准;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11.招聘岗位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文末下载并填写,附报名相关材料的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yctv88436057@163.com
邮件请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3.资格初审:
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1日
4.陈述申辩:
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1日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
6.缴费确认: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2024年1月11日前通过手机银行转账(账户:盐城广播电视总台,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盐城亭湖支行,银行账号:32001735236051142145。转账时备注应聘人员姓名)。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逾期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广播电视总台人事部(0515-88436057)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盐城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⑤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所需报名材料请以原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已工作的应聘人员另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月11日15:00-18: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等候通知,领取准考证,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生;
⑵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⑶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
⑷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工作由盐城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写作等,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末位同分,一并入围),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
5.资格复审。面试前,盐城广播电视总台将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7.最终成绩计算方式: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考察体检与聘用
1.体检。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并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网和盐城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本单位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