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宣传工作,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中心文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
亭湖分局新闻中心文员2名,主要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其中摄影摄像岗位1名、新闻采编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A、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志愿从事公安新闻宣传辅助岗位工作。
2、品行端正,有团队合作精神,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
4、没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B、岗位条件
01、摄影摄像岗位
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电视艺术、摄影摄像、数字影视、传媒设计、动漫动画或与其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运用PR、Edius、AE、Maya、3Dmax、C4D等制作包装相关软件。能独立完成拍摄剪辑、后期包装等工作。
02、新闻采编岗位
35周岁以下,新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字功底好,具有较强的选题组织、策划和执行力,有成功的新闻报道作品,有媒体采编从业经验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于11月2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相关作品等材料到亭湖分局政治处报名(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1号),联系人:翟警官18205106280。
2、测试: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4、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与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签劳动合同,由亭湖分局新闻中心使用考核,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