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受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政府委托,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在盐都区大纵湖镇工作的
辅助人员10名(7男3女,其中一名男性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人数、招聘岗位
拟招聘辅助人员10名 (7男、3女,其中一名男性驾驶员),协助从事公安人口管理勤务、协助民警辅助执法工作,工作单位在盐都区大纵湖派出所;根据就近招录、方便工作的原则,优先在大纵湖镇及周边乡镇招录。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没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2、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4.8(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
4、驾驶员岗位需持C1以上驾驶证1年以上。
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 。
(二)岗位条件
会使用电脑,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常见办公软件,能熟练打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者填写《盐都区公安局大纵湖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019年8月10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863428164@qq.com。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盐都区公安局大纵湖派出所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 - 2019年8月9日
联系人:杨警官 唐警官
联系电话:18862016566 18862016604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到盐都区公安局大纵湖派出所(盐都区大纵湖镇义丰路)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退伍证等原件,以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一份。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及现场进行计算机操作的方式。
(四)体检
体检统一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进入下一个程序。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执行进行政审。
(六)录用
政审合格的聘用人员,由盐城市奇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大纵湖派出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合同为每年签订一次,试用期2个月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享受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须服从大纵湖派出所内部岗位调剂。
(二)按照注重实干实效实绩的导向要求,聘用人员工资待遇2500元/月(驾驶员工资待遇3000元/月),录用人员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照盐城市企业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由盐都区大纵湖镇派出所负责使用、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续聘协议。
本公告由盐都区公安局大纵湖派出所负责解释。
附件一、盐都区公安局大纵湖镇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二、盐都区公安局大纵湖镇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奇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