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

发布日期:2024-04-23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为:
1. 文职辅警
内勤助理岗位2名,负责文件流转、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统计分析等辅助工作。
2. 勤务辅警
巡逻处突岗位18名,负责街面巡逻、应急处突、安全保卫等辅助工作。

三、应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身高170CM以上,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记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岗位条件
1. 文职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基本操作,了解数据和统计类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
2. 勤务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体型匀称,能够适应夜班值守等勤务工作。2022年以来退役士兵报考勤务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二)政治条件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
1. 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2. 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3. 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4. 无纹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5. 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6. 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四)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人员等优先录用。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一楼信访大厅(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8号楼),联系人:卞先生,电话:0515-69000118。
(3)现场确认: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1份,退伍证、表彰奖励证明、驾驶证、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及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初审
对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招聘基本条件,资格审核合格。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
3. 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基本法律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面试主要测试适岗能力。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3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同分同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1000米、纵跳摸高等项目。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面试
组织面试考官根据应聘岗位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述举止等方面的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体检
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7. 考察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8. 公示
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在“平安盐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9. 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薪资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休假、婚丧假、健康体检、高温补助、工会福利等,根据岗位、层级实行差别化工资,对突出事迹予以“一事一奖”,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六、注意事项
1. 应聘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2.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是发现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应聘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盐城市公安局盐南高新区分局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