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1名

发布日期:2023-03-22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从事版权作品登记服务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擅于沟通、服从管理,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录采用笔试+面试办法进行。(如报考人数在20人以内可采取直接面试)具体方法如下:
(一)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字能力。
2、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分,按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总分=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
4、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须提供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的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招录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2至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0楼2016室
联系人:陈希  咨询电话:0515-86662016,18961991283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依据招录条件和要求,招录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录岗位拟招录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面试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面试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一)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盐城文明网(jsyc.wenming.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用工有关规定,与市委宣传部签约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两年期劳动合同结束后,根据已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监督电话:
0515-80501611(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50(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0515-86662016(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附件:报名表

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