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

发布日期:2022-06-29  (此信息已过期)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医疗卫生单位人才数量,决定开展2022年校园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盐都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报考岗位代码01的考生必须具备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资格。
4.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6.具备《岗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报送规定邮箱方式)。请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都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报名所需材料要求将原件扫描制作为PDF文件,发送至规定报名专用邮箱:ydwjxyzp@qq.com,(非PDF文件格式不接受报名)。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于考生报名材料发送24小时内,电话告知考生审核结果。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审核结果,若在报名结束后2天内仍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及时电话咨询报名审核情况。报考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时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或所提供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应聘本人等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8日(17:00截止)。报名联系电话:0515-88401393、69960305。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在《报名表》上粘贴个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便提取电子照片办理准考证),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③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2020-2021年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盐都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承诺书》(附件2);⑤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以PDF格式文件与电子版报名表一并打包成文件夹(文件夹名统一为: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报考姓名)报送到招聘专用邮箱。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
1、考试
招聘岗位为《2022-2023年度盐都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岗位,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设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考生考试当天须出示“苏康码”、不带“*”的“行程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防控要求,将视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若有变化,请以考试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2、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表现及履职等基本情况,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3、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与监督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招聘工作由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同时制定公开招聘新冠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卫生防疫措施。
5.区纪委监委第9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8425161,区纪委监委第10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840150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盐都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2:盐都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承诺书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