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政府服务用工6名

发布日期:2021-10-11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政府服务用工。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也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查询。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相关资格条件:
6.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7.退役军人和现役、退役军人配偶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二)面试
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请报名成功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面试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报名地点:盐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东进路88号)。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
②与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③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面试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成绩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面试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党组研究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召开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用工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工资待遇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0515-68088039。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5-80501648;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0515-68088129。

附件1: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报名表
附件2: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表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