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招聘城南新区辖区交通协管人员20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8-11-08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受盐城市公安局委托,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一批在城南辖区进行交通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城南新区辖区交通协管人员20名(男性),协助交通民警巡逻执勤、管理路口秩序及非现场执法辅助等工作,工作单位在交警支队六大队辖区(城南新区);根据就近招录、方便工作的原则,优先在城南新区招录。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没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持C1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超过一年者(优先);
3、自愿从事交通管理协勤工作,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4.8(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65米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大专以上学历者、退伍军人、特警战士和驾驶员优先录用。
三、招聘相关事项
1、报名
采取实地报名和电话报名方式相结合。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5日
报名地址:交警支队六大队(地址:城南新区新园路111号,赣江路和新园路交叉口)
报名电话:
孙主任,83220770,13921818069
田警官,13814386630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
2、面试
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录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录用
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不符合条件人员由排在后面人员递补,录用试用期二个月。
四、管理及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由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按月发放工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使用、管理、考核。第一年月工资3500元左右,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发放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