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大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⑵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 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③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岗位和性质
从事单位辅助性工作,人员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
四、人员招聘程序
人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⑴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⑵报名地点:盐城市紫薇国际广场C区130008室;联系电话:0515-68810331
⑶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并请认真准确填写《盐城市人大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五、人员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人员聘用后,采取政府购买用工的方式,由盐城市人大办公室指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工资报酬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服务期不少于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予以解聘。
附:盐城市人大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
2018年8月17日